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策法规 > 政策解读
索引号: 0713/2018-00106 公开日期: 2018-01-08
发布机构: 电子政务办 文号:
湖北出台沿江综合立体绿色交通走廊规划 发布日期:2018-01-02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

我省出台沿江综合立体绿色交通走廊规划

2020年建成“两中心两枢纽一基地”

  近日,《湖北长江经济带综合立体绿色交通走廊建设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正式出台,以全面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战略要求,打造沿江综合立体绿色交通走廊。《规划》提出,全面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加快建设长江黄金水道,着力打造综合立体交通走廊,重点推进绿色交通发展。把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贯穿到交通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全过程,重点突出交通生态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和集约节约利用资源,加快建设以绿色循环低碳为特征的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强调,以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为前提,加快构建沿江综合立体绿色交通走廊,支撑湖北经济社会加快发展,推动长江经济带全流域、中部各省份协同发展,着力打造全国综合交通运输枢纽、长江经济带战略交通支点、全省绿色交通发展示范区。《规划》提出,到2020年,湖北长江经济带综合交通基本实现快速化、网络化和均等化,总体上达到中部领先、全国先进水平,基本建成“两中心两枢纽一基地”(即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全国铁路路网中心、全国高速公路网重要枢纽、全国重要航空门户枢纽、全国重要物流基地),形成立足湖北、辐射中部、沟通各大重要经济区、联通国际的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新格局,支撑湖北成为“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的枢纽和门户,至2030年,全面建成布局合理、衔接顺畅、优势互补、城乡共享、绿色智能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在中部地区率先实现交通运输现代化。(雷闯、高斌)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