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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召开服务项目建设环保法律法规培训会 发布日期:2017-12-26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

为贯彻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服务我市四大行动,推进项目建设,增强全社会环保法制观念、环境意识。12月25日上午,市环委会组织召开服务项目建设环保法律法规培训会,副市长胡广出席会议并讲话,各镇处、市九个招商牵头单位、市招商局、市行政服务中心、相关企业分管领导及市环保局副股级以上干部等120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环保工作是一项艰巨而长期的任务,不会一蹴而就,永远在路上。我市部分环境污染未得到根治,部分违法行为未得到惩治。要通过学习,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不搞大开发,共抓大保护”重要批示精神,通过学习推动武穴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取得更大实效,筑牢安全屏障。

会议强调,通过这次培训,要对环保法律法规有一个更全面的了解,对根本性、基础性的法律法规做到“懂”,对与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到“通”,对履职尽责必须掌握的法律法规做到“精”,要学法、懂法、用法、守法、敬法、畏法,切实增强环保的法制观念,牢固树立保护环境就是保护企业,环境也是经济效益的观念。要学有所思、学有所获、学有所用,为我市的经济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作出更大的贡献。

会议要求,各企业要做好环保法律法规宣传,在日常生产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确保守法经营;要做好现有的环保设施运行管理,确保达标排放;要做好环境除患大排查,要在生产源头、过程、工艺进行排查,确保万无一失;要做好与周边群众沟通协调,要让群众了解企业、理解企业,确保厂群和谐。环保部门要做好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管理,规范工作流程,完善监管手段,提高事中事后监管的效率和执行力。

会上,市环保局专家就《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修改背景、修改内容进行分析,并着重对建设项目不予批准的情形、建设单位环保验收要求等进行了全面解读。

来源: 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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