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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713/2017-00472 公开日期: 2017-10-30
发布机构: 电子政务办 文号:
武穴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7-10-30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

(一)贯彻落实《湖北省农村扶贫条例》和《湖北省扶持老区建设条例》;拟订全市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拟订全市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各类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指导全市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工作,协调和推动解决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总结推广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典型经验。

(三)负责全市扶贫专项资金的筹措、计划分配、项目审核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扶贫信贷项目和外资扶贫项目及其他扶贫项目;负责对财政扶贫资金、老区建设资金使用及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督办落实,负责扶贫开发项目库的建立。

(四)负责全市党政领导干部扶贫工作责任制和市直单位驻点帮扶工作的考核;负责组织整村推进、产业扶贫、“雨露计划”、扶贫搬迁、老区建设等重点工作和脱贫奔小康等试点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检查督办。

(五)组织动员全社会开展扶贫济困活动,组织协调市直部门对口帮扶工作;联系市老区建设促进会、扶贫基金会等社会团体参与扶贫济困活动。

(六)拟订全市老区贫困地区干部培训规划,组织指导老区贫困地区和扶贫系统干部培训工作;负责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技能、农业实用技术培训的“雨露计划”组织协调和宣传工作;参与实施贫困地区人才扶贫计划。

(七)指导全市贫困状况监测和统计分析;组织实施对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工作;负责扶贫开发政策与农村低保等制度的衔接工作。

(八)承担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市扶持革命老区建设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九)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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